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一)积极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加强与驻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金融工作合力,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9年,全市社会融资增量突破2200亿元,比2018年多增530多亿元。新增银行信贷投放1437亿元,增量居全省第三,贷款余额达1.36万亿元。新增制造业贷款139亿元,增量和余额占比均列全省第一。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34.75亿元,列全省第三,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3.7万亿元、增长18.8%。新增上市公司8家,累计达到146家,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列,首发募资33.7亿元,位居全省前列,增发再融资100.18亿元,金额位居全省第一,亿元GDP股权融资额达117万元,列全省第二。

  (二)依法履行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对融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4”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依法统一监管,摸排行业发展现状,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回归服务本源,发挥金融补充作用。依法开展融资担保机构监管评级及换发新式业务经营许可证,监管评级A级的融资担保机构8家,机构占比全省最高;小贷公司坚持“支农支小”主业,54家农贷公司超过98%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9家科贷公司超过99%的信贷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发展总体稳健,法人融资租赁机构19家中正常经营的有9家;商业保理企业量少质优,8家开展经营的商业保理企业发放保理融资款55亿;典当机构在省、市两级的反复核查、审计、现场检查等措施下,部分违规企业、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逐步退出行业,全年累计清退不合规企业14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立足无锡,服务全省,与省内近100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累计化解不良资产超过1000亿元。

  (三)认真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坚持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协调推动化解风险企业30余家,涉及金额530亿元。银行贷款不良率实现“六连降”并继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非法集资“打早打小”取得积极成效,全年新增案件数、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同比实现“三降”。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市网贷机构压缩至1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健全全链条的打击体系,联合多部门累计排查涉金融类市场主体8000多家,移送涉“套路贷”等线索35条,1700多家列入经营异常,800多家被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持续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能力,全市近2000个金融网点纳入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体系。

  (四)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企业融资服务的精准度,平台已实现企业线上金融产品选择、融资需求发布、“抢单”机制、“线上+线下”交易撮合、引入相关征信机构、7*24小时全渠道覆盖、企业微信端注册、小微e贴、小微e贷、个人与企业关联等十大特色功能。陆续推出《中小微企业融资联合精准帮扶机制》《无锡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监管评价办法》《无锡市“普惠贷”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发展到至2019年末,平台注册上线企业数全省第四,授信总额全省第二。入驻金融机构40家,发布金融产品205个。超额完成《2019江苏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中对各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上线企业数量的考核任务,并提前一年完成《无锡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中的平台工作目标。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通过办公会、党组会讨论,征求部门、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质效。按要求配合完成市委第二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3件涉及金融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要求,对党组出台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委备案。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公示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信息。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等行政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备考执法证考试,全局参考干部通过率100%。

  (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形式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要素,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流程和责任,完善行政执法决定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衔接,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为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提供法治保障。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3.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广场普法、媒体投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地方金融活动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2700余场,惠及群众达30万人次。

  (二)严格落实监督整改。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整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7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制定《信访投诉处理办法》,妥善处理政府热线、阳光信访、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投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下半年连续四个月实现办结率和满意率“双百”,协调挽回群众损失2000多万元。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要议题,多次对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人员保障等依法行政工作给予指导,定期对依法行政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年中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进能力建设。加强对全局干部及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行业法律专家,举办专题法律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法律培训,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实务、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涉法事项。组织编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工作重要论述摘编》《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材料汇编,增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在全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梳理出《融资担保机构审核转报及变更备案工作流程》等11个事项。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仍然不足,制度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植法律意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实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