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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老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警惕养老变“坑”老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刚刚退休的李大爷在路边遇到一个免费旅游活动,登记后和30多位老年人一起到了一个度假村,吃喝玩乐一天。工作人员趁机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养老项目,现在度假村旁边正在扩建,既可租赁又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还本付息等。一听这等“好”事,李大爷一行人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殊不知,公司早已携款跑路,养老变“坑”老。银行专家表示,这个案例并非个例,不法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披着“养老”的外衣或打着“养老”的旗号,通过“高额回报”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上是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警惕“高收益、无风险”投资骗局

  非法集资涉案领域不断扩散,不法分子往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机构、虚拟理财、证券期货、“消费返利”网站、养老陷阱等形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收益”、“无风险”的产业或项目一定要冷静分析,切勿被高利诱惑而盲目或冲动投资;注意学习金融知识,增强理性投资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看好并守住自己的血汗钱、养老钱和教育钱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远离非法集资。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