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无锡启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18 10: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44/2022-00153
- 发文日期
- 2022-11-17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 文件编号
- 锡金监复〔2022〕3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锡金监复〔2022〕35号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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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设立无锡启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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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无锡启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无锡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锡金监规〔2021〕1号)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等部门就此事进行了集中会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弘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在无锡发起设立无锡启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开展无锡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工作。
二、基金规模为7.51亿人民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资金。其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江苏弘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人民币,占比0.13%;基金的唯一境外有限合伙人HLC VGC Fund IV L.P.,认缴出资7.5亿人民币,占比99.87%。
三、企业拿到批复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企业登记手续,过期须重新申请试点资格。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