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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18 10: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22-00154
发文日期
2022-10-17
公开日期
2022-10-18
文件编号
锡金监复〔2022〕3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经济,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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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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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无锡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锡金监规〔2021〕1号)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就此事征求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等部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二、变更后,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为江苏华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普通合伙人为江苏华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万人民币,占比0. 0003%。其余不变。 

  三、无锡一村海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批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企业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