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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22 09:3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22-00171
发文日期
2022-11-22
公开日期
2022-11-22
文件编号
锡金监复〔2022〕4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规划,经济,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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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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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资产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请示》(苏资管发〔2021〕14号)已收悉。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金监发〔2019〕132号)和《关于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复函》(苏金监复〔2022〕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原董事陈琦、朱文波变更为董事赵俊、职工董事朱文波;原总经理助理戴菊玲职务变更为副总经理。

  二、同意你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时废止原公司章程。

  公司可持此批复,依据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